願兼於業

(摘譯自『大白法』第七一三號)

日蓮大聖人的教示

例小乘菩薩之未斷惑,謂願兼於業,雖不願造業,見父母等墮入地獄受大苦,如形造其業,願墮入地獄同苦。如以苦代悅。此亦如是。」(御書  五四一頁)

日蓮大聖人於『開目抄』中教示,自己本身即是法華經中預證的法華經行者,即使被流放佐渡,也是值得喜悅之事,如同小乘菩薩般,以自身的境界為例,願生於苦惱的世界。

就像小乘菩薩為了救度墮入地獄受苦的父母,自己刻意製造許多罪業墮入地獄以救父母,本來應以法華經實踐救濟眾生之願,於是製造惡業,出生於惡世,並且教說法華經以救度苦惱的眾生。

也就是說,大聖人所遭遇到的種種大難,是以身為法華經行者,自己所念願的大難,是為了救濟一切眾生所受的痛苦,因此感到喜悅。

何謂「願兼於業」

「願兼於業」是妙樂大師『法華文句記』卷八中的語句。法華經『法師品第十』教示:

「藥王 當知是人 自捨清淨業報 於我滅度後 愍眾生故 生於惡世 廣演此經」(開結  三二一頁)

說示原本累積清淨之德的大菩薩,自願捨棄淨業,出生於惡世以弘通妙法。妙樂大師於『法華文句記』中以:

「次藥王至是人自捨清淨者 悲願牽故 仍是業生未有通應 願兼於業 具如玄文眷屬中說」(『法華文句記會本』中  六三三頁)

以『法師品』中的教說,稱之為「願兼於業」。

也就是說,「願兼於業」的「願」,是指因法華經的教說殊勝之故,自然興起大慈悲,由此大慈悲之上,發起救度眾生之願,為弘通妙法而生於世。「業」是指凡夫因過去世的罪業而生於世。「願兼於業」的情況,則是願與業為完全相同的作用之故,如同因業力而出生一般,是受到惡世苦報所縛的境界。

如此說來,儘管「願兼於業」原本是清淨的業報,既已立下廣弘妙法的誓願,願生於惡世,就是為了救濟惡世之眾生而與眾生同苦,並且以與此業苦同樣的境界,弘通妙法。

我等亦願為此世

大聖人透過身為法華經行者的種種行為,教示我們,應作為目的的佛道大願。也就是『御義口傳』中教示的:

大願者法華弘通也。愍眾生故乃指日本國一切眾生也,生於惡世之人乃日蓮等類也,廣乃南閻浮提也,此經乃題目也。今日蓮等類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也。」(御書  一七四九頁)

針對此段御文,前御法主日顯上人猊下賜與指南:

「這是教示,所謂出生於惡世,乃因過去的大願之故。(中略)因有大願而出生於惡世國土,此大願即弘通法華之日蓮等。」(『大白法』  第五一九號)

也就是說,我們今日可說是懷抱著法華弘通的大願,出生於末法惡世。雖然我們是受到煩惱、業、苦所束縛的本未有善的粗俗凡夫,但要有「為願弘通此正法,出生於惡世末法」的願兼於業之誓願的自覺,實踐妙法唱題,精進於折伏弘教,才是重要。

御法主日如上人猊下於二○○七年元旦勤行之際,賜與指南教示:

「究竟要如何做,御本尊才會欣然接受呢?先以結論來說,就是要原原本本地依照大聖人的御金言,純真地努力於自行化他的信心,因此,為了世間、為了人們,立定救濟一切眾生的大誓願,盡己身之力,達成御本佛遺命的一天四海本因妙的廣宣流布。」(『大白法』  第七○九號)

我們也以念願為弘通正法而出生於此末法惡世的自覺,為達成大聖人廣宣流布的遺命,對尚未值遇正法而受苦的一切眾生,更盡力地勤勉於折伏才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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