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本尊的「在御判」是什麼意思?

本單元取材自信徒所提的問題

由法秀院主管長谷玄雄尊師回答

  御本尊的中央,題目的下面,寫著「日蓮 在御判」,請問這是什麼意思?是不是所有的御本尊都有?


我們證明自己身分的方法之一是印鑑。在銀行等處提出的印鑑不正確的話,是無法領錢的。不過,在美國和歐洲,是用簽名作為證明自己的方法。

這種證明是自己本人的方法,在日蓮大聖人的時代,是採用所謂的「花押」。用楷書體寫自己的名字時,稱為「自署」,用草書體寫,則稱為「草名」。而用更草的草書體,無法讀出程度的圖案化者,稱為「花押」。

這些原本是稱為「判」或是「書判」。就像「判」這個字,有「分辨」或「區別」的意思一般,被用於將自己所寫的和別人所寫的,做明確的區分。

與政治有關的權力者們,會書寫種種的命令書狀。御書中也有,為了陷大聖人於罪,製作假的書狀。像這樣,只寫上名字,就無從知道是不是真的那個人所寫的,因此,為了能夠明確分辨出是自己所寫無誤,所想出的方法。在那個時代,似乎各種立場的人都會用到。

問題中的「在御判」,這裏的「御判」,即是「花押」的意思。

由於問題牽涉到御本尊的樣貌,沒辦法輕率回答。我們在寺院和家庭中敬拜的御本尊,是由當時的御法主上人猊下,以大聖人以來的血脈法水為基礎,臨摹本門戒壇之大御本尊而成的。因此,御本尊中一同書寫著當時的御法主上人的名字。此書寫、謄寫,就是所謂的臨摹大御本尊。

然後,在各個御法主上人猊下的名字的地方,寫有「花押」。在大御本尊的中央、日蓮大聖人名字的地方有花押,但由於花押是只屬於本人,因此,無法模仿大聖人的花押來寫。所以,寫上「在御判」來代替花押,即可明白這是用來表示有大聖人的御判、花押。

御本尊的中央寫著題目,題目的下面寫著「日蓮」的大聖人的名字。這具有表示題目和大聖人是一體的重要意義。知道三大秘法的本門之本尊中,有人本尊和法本尊吧。並且說示,人本尊的日蓮大聖人,和法本尊的妙法蓮華經是一體的。教導我們,御本尊的樣貌即是表示此事。

由於這個月是關於御本尊的問題,未具備資格,輕易而談的話,是與謗法相通,所以,就談到這裏為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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