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只是以教團在賺錢,不是嗎?

的確,近來宗教界的亂象大都不能正視。很多宗教團體都忘記了救濟民眾與實現社會和平的本來使命,淪為販賣本尊、書籍、護身符、祈禱等,一心一意只顧賺錢而已。嚴重的,甚至在教義內明列向信徒強制收錢的條例,譬如,對患眼疾的人說:「眼珠是圓的,為切斷眼疾的因緣,須供養圓的東西(金錢)。」還有,對患有足疾的人說:「腳和金錢相通,所以獻出金錢,腳就會好。」等等,視信徒為愚昧,以欺騙無知的人。更可惡的則說:「欲望的心使你不幸,所以應捨棄欲望的心。因此,必須獻出你的財產給神明。」等,以花言巧語騙取全部財產的例子,亦多有所聞。這樣的宗教很明顯地以賺錢為目的,所以不接近為妙。

然而,宗教團體擁有資金就是不好嗎?這也是一項錯誤的想法,因為研究教義、修行與布教,在在都需要資金做後盾。佛典中說到,修菩薩道的人,把東西施與貧者的布施行,和眾生為了向佛和法報恩,以金錢物品供養,是一種積功累德的行為,並大加讚揚。

供養就是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獻給佛,這可分為藏之財、身之財與心之財三種。大聖人教示:

「藏之財不如身之財,身之財又不如心之財第一也。」

(『崇峻天皇御書』 御書一一七三頁)

意在教導世人,信心要以心之財為根本。有人質疑,「日蓮正宗的信仰全然不花錢嗎?」其實,以常識來思考就可明白,信仰要花錢買數珠、經本、佛具、書籍等。還有,對御本尊也要自發性地做供養,對祖先回向要做塔婆供養等,都是信徒應該做的事。但是,日蓮正宗自總本山到各地末寺,一概不設置捐錢箱;來自他宗信徒的供養,也因有違佛的本意,而完全不接受。

總之,日蓮正宗是一心一意在維護單純的正法,努力弘教,並以確立真正的幸福和世界和平為目標而實踐的宗教團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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