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張只有自己的宗派正確,豈不是太自我了嗎?

「自我」是指自私自利的「利己主義」。每一個宗派都主張自己的教義才是正當的,具有功德利益。例如,念佛宗以捨、閉、閣、拋,教人將其他經典捨棄封閉。禪宗則號稱教外別傳,主張釋尊的本意,並不是用文字來表達,而只是以心傳心,自宗相傳。

綜觀宗教的歷史,許多宗教以宣示該宗的正統性為理由,迄今仍繼續和異教徒爭鬥。這些都是以誇示自己的優越性而引起。因此,宗教的世界被認為是以「自我」為中心的集合,是理所當然的吧。話雖然這麼說,但主張自己的正當性,並非全然是不好的。

無視周遭、道理和現證,只是一味地主張自己的優越性,確實是一種獨斷,也可說是惡質自利的宗教。然而,我們可以合理地檢討,是否真正具有救助人們的教義,再以此判斷,其為惡質自利的宗教或是正派的宗教。至少不能只看表面,就斷定「宗教都是自我本位」,而否定全部的宗教,這樣絕不是賢明的態度。

判定難解的宗教教義有一個基準,那就是有無立足於「有原因必產生結果」的因果律。關於這點,佛教以「亙及三世的因果律」為根本,說示人類生命的真實相。因此,人們歸命依止的宗教,若本身不完整,就以此號召民眾信仰尊崇,才可說是「惡質的自私自利」。

在佛教當中,釋尊對其當時的人們,亦從低到高,由淺至深,採漸進方式說示佛法,調養眾生的機根(眾生的性格與心),到最後才說顯最完整、最具功德力的『法華經』,完成出世的本懷(目的)。

對此,釋尊自己也在『法華經』當中說示:

「我所說的經典,至今不計其數。過去已經說的(已說)、現在所說的(今說)、將來要說的(當說),其中法華經是最為深奧之教。」(法師品第十  開結三二五頁  取意)

主張『法華經』最為殊勝。

日蓮正宗繼承以正法救濟眾生之願的日蓮大聖人的精神,在一般普遍的宗教批判原理的考驗之下,一向主張正、邪分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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