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教會使人狂信、盲信,不是嗎?
這裡所謂的「狂信」,是指失去理性,如發狂般忘我的信仰;而「盲信」則是埋首於某一信仰,不明道理地胡亂相信。關於狂信與盲信,可以從三方面來加以探討。
首先,確實有為數頗多的宗教,清楚地在其教義中,誘人狂信、盲信。例如,靈媒信仰與修驗道,或是又唱又跳的宗教等,皆主張到達忘我的境界,才算是得救。
又有部分的宗教,過於執著自我宗派,不問教義的正邪與否,常有訴諸暴力的情形發生,這也可以說是狂信的一種。
佛教中也有部分宗派主張「捨、閉、擱、拋」所有的經典,禁讀其他的經典;也有一些宗派號稱不立文字、只管打坐,完全否定經由文字理解教義,連了解他宗的善惡都覺得厭惡。還有,某些宗教切斷與社會的互動,以到深山過著與世隔絕的團體生活,奉為至高無上的目的。
若像這樣,信仰與他宗或與社會隔絕的宗教,就不能和其他宗教相比,而變成獨善的信仰了。
日蓮大聖人教示:
『執著迷妄之法,故失本心也。』(「御講聞書」一八五八頁)
由於錯誤教義而失去本心的理性,以致變成狂信。
又教示:
『若欲先安國土而祈現當者,速迴情慮加對治。』(「立正安國論」二四八頁)
為了實現社會的和平,必須明辨正法與邪法,並採取因應救治的措施。
其次,就信仰修行上的狂信、盲信而言,日蓮正宗的信仰修行,既不是失去理性的狂信,也不是不講道理的盲信。
日蓮大聖人教示:
「務必勵行行學二道,行學若絕,不得有佛法矣。」(「諸法實相抄」御書六六八頁)
表明修行與教學並重,也就是說明鑽研教義非常重要。
大聖人又教示:
「醉乃不信,覺乃信也。今日蓮等類奉唱南無妙法蓮華經時,無明之酒醒矣。」(「御義口傳」御書一七四七頁)
信仰真實的正法並唱題時,無明的迷惘之霧將消散,真理得以醒悟。
第三,若以現實的例證而言,
大聖人教導我們:
『習佛法之身,必須報四恩。』(「四恩抄」二六七頁)
說明有信仰的人,在人生大道上,要時常感念父母、眾生、國王與三寶的四大恩澤並思報答。而對工作應有的態度,
大聖人訓諭:
「將奉公視為法華經之修行。」(「檀越某御返事」御書一二二○頁)
教示我們以此為常識,身為社會人必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努力不懈,這是信仰者應有的正確態度。
日蓮大聖人所盼望的是,藉由正確的佛法,使個人和社會均能健全發展,以建立幸福的境涯。日蓮正宗的信徒是為了使受邪法迷惑的人覺醒而論正邪;同時,更 以自身的姿態展現出信仰的尊貴。再說,信仰正法,由於佛力、法力,使個人自然具備圓滿的人格與福德,因而在社會上受到眾人的信賴與尊敬,亦是不爭的事實。
若以信徒認真禮拜唱題的姿態,即指其為狂信、盲信,而加以責難,如同嘲笑全神貫注埋首於工作的工匠,或在運動會上拚命賽跑的孩童是瘋子般的錯誤評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