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謗法嚴誡】

「無論何等信奉法華經,若有謗法必墮地獄矣。如漆千杯摻入蟹足一隻也。『毒氣深入,失本心故』是也。」

(『曾谷殿御返事』 御書一○四○頁)


生在五濁惡世的末法,信受正法、實踐信行的我們,必須經常自問自答,是否邁進於正確的信行,經常側耳傾聽同志的話語,經常在寺院聽聞法話,仰賴指導教師的指導,排除慢心、懈怠等十四誹謗,努力精進於正確的信心。

宗祖日蓮大聖人在五濁雜亂的末法,顯現一乘光明的「南無妙法蓮華經」,教示破邪顯正、捨邪歸正、謗法嚴誡,才是立正安國的方法,除此之外,無救濟末法眾生的方法,並以其言行舉止致力於死身弘法。「謗法嚴誡」就是「受持信行正法」,也通用於生在此世的一切之人。

『真言見聞』中說:

「謗法超過無量之五逆。」 (御書 六○九頁)

『阿佛房尼御前御返事』中說:

「若有絲毫謗法不信,必墮無間大城無疑。」 (御書 九○六頁)

言及「謗法的罪障必較五逆罪還重,不用懷疑,是墮入無間地獄的罪。」二祖日興上人在『日興遺誡置文』的第一條,以「富士之立義,不可稍違先師之弘通。」(御書 一八八四頁)教示對日蓮大聖人的佛法,不能有絲毫違背的信。這裏的「先師」,當然是指宗祖日蓮大聖人,但以現在來說的話,是繼承唯授一人之正法的歷代上人,意指不管在任何時候的時代,都必須隨順當時的御法主上人的指南。

「謗法與同」的罪,今世不用說,是連來世的功德也喪失的重大之罪。

『新池御書』中教示:

「何等之智者聖人亦不得遁逃無間地獄。又不可近此。應恐與同罪。」(御書 一四五八頁)

不分智者、愚者,會在不知不覺中犯下「謗法與同」的罪,因此予以告誡。一開始雖然只是稍微的謗法,但逐漸地,心對「與同謗法」變得鬆懈,最後身陷落為退轉、謗法之輩。一點點的火種,在不知不覺中變成大火,連自己本身都會被燒盡。這在開頭所示的法華經壽量品「毒氣深入 失本心故」之文中,也說得很清楚。

也有說三災七難、種種的災厄,若不糾正根本,眾生的煩惱、思想,會變成生命之濁,並聯繫到社會之濁、時代之濁,進而引發災難。

如同『立正安國論』的結尾所說:「唯非我信,又誡他誤耳。」(御書 二五○頁)

要確信在末法濁惡之世,早日確立廣宣流布、謗法嚴誡的信心,才是救濟眾生、安穩國土的方法。要覺悟到,現在正是奮起地涌的使命,努力邁進之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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