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教流布之前後

(摘譯自『大白法』第六二一號)

教法流布之先後(前後)就是教法弘通的順序。日蓮大聖人在『妙法曼陀羅供養事』中教示:

因病而有藥。輕病以凡藥治,重病則需仙藥。」(御書 六九○頁)

中國的妙樂大師也說:

「教彌實位彌下。教彌權位彌高。」

教示對機根優勝者先以低等之教,機根下劣者先以高度之教,才能予以救濟。

也就是說,釋尊滅後,隨著時代演變,由於與佛法緣淺的眾生出生於世,眾生的生命逐漸污濁,對佛法之機根亦下劣。為了救濟與時代一起漸漸墮落的民眾,必須弘通適合各個時機的教法。

佛法弘通的順序

在這一層的意義之上,日蓮大聖人於『教機時國抄』中教示:

五、教法流布之先後者,於佛法未渡之國有未聽聞佛法者,於佛法已渡之國有未信佛法者。必先知應弘之法而後弘法。若先弘小乘權大乘,後必弘實大乘。不可先弘實大乘,後弘小乘、權大乘。」(御書 二七一頁)

也就是說,教法流布的順序,必須先弘小乘、權大乘,之後才弘實大乘,若已弘實大乘,則不須再弘小乘與權大乘。明白於佛滅後應該弘通之教法的順序,即是所謂的「知教法流布之先後」。

經文中說,隨著時代的演進,人們的機根愈益低下,從前善導眾生救濟社會的教法,在接下來的時代已失去效力,佛法的流布,須考慮自身教法的大小高低順序來弘通,最為重要。此即應「知教法流布之先後」的緣故。

「教法流布之先後」即「三時弘教之次第」

日寬上人在『報恩抄文段』中教示:

「第五之教法流布之前後,乃隨眾生之病三時弘經之次第。小乘之後為弘權大乘,權大乘之後應弘實大乘之法華經。故知,於實大乘之後當弘文底深秘之大法云云。」(『日寬上人御書文段』 四六四頁)

如此御指南,「教法流布之先後」即相當「三時弘教之次第」。此「三時弘教之次第」乃於正像末三時弘通教法的順序。為了容易理解,接下來以病人與藥做為譬喻來說明。

(1)正法時代:對輕病的眾生,給與迦葉、阿難、龍樹、天親等小乘教、權教的輕藥。

(2)像法時代:對些許重病的眾生,給與天台、傳教等法華經.門、理之一念三千的良藥。

(3)末法時代:對陷入重病的眾生,給與日蓮大聖人的法華經本門壽量品文底秘沈、事之一念三千的南無妙法蓮華經的大良藥。

隨著時代的演進,病情愈益沈重,治病的藥也要更勝、更好,必須理解教法流布皆具有從淺至深的前後關係。若與此順序相反,無視此順序而弘通不適合的教法,即是破壞佛法流通的順序,結果不但喪失教法的利益,更成為惡業的元兇,使民眾墮入塗炭的痛苦中。

末法應弘通之法,只有大聖人的下種佛法

若依循流布的順序來看,正法時代由迦葉、阿難弘通小乘教,由龍樹、天親弘通權大乘教,像法時代由天台、傳教弘通法華經.門,於接續其後的末法今日,正是應該弘通法華本門之大法的時候。然而,雖說是法華經本門之大法,釋尊的本門是為了脫益而說的本門,以此為中心的一連串熟脫的化導,到正像兩千年為止已經全部結束。而在只有本未有善之機根出世的末法時代,釋尊的脫益本門已然隱沒,失去功德。

因此,為了末法本未有善的眾生所應弘通的法華本門之大法,並非釋尊化導的熟脫之本門,而是日蓮大聖人文底下種的本門,即對地涌菩薩別付囑(結要付囑)的要法,獨一本門之南無妙法蓮華經,才是應當弘通的順序。

現在,不只是日本,世界各地皆有各種外道,或是重視小乘戒律的宗教,這些實際上都是與佛法流布的順序逆行、本末倒置的做法,我們必須認清,這正是日本乃至世界上不斷發生災難及悲劇的根本原因。

現在,正是我們堅定確信有義務讓世人知道,目前正是應當弘通日蓮大聖人下種佛法的時候,以「無疑曰信」的信心,果敢實踐折伏行,實為至要。而此確信與折伏實踐,才是「知教法流布之先後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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