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人御難事

弘安二年一○月一日 五八歲

(平成新編御書 一三九六 — 一三九八頁)

昔建長五年太歲癸丑四月二十八日,安房國長狹郡內,東条鄉,今為郡。天照太神之神社,乃右大將家創立之日本第二神社,今為日本第一也。於此郡內清澄寺諸佛坊之持佛堂南面,午時始說此法門已歷二十七年,今乃弘安二年太歲己卯也。佛四十餘年,天台大師三十餘年,傳教大師二十餘年,完遂出世之本懷。其中之大難不計其數,如先前所述。余二十七年也。其間之大難各位所既知。

法華經云「而此經者 如來現在 猶多怨嫉 況滅度後」云云。釋迦如來大難不知其數。其中食馬麥九十日、小指之出佛身血、大石壓頂、善星比丘等八人太歲己卯身為佛弟子,心隨外道晝夜十二時伺機害佛,波瑠璃王殺無量釋子,醉象踐踏無量弟子,阿闍世王所做之大難等,此等乃如來在世之小難。況滅度後之大難,龍樹、天親、天台、傳教猶未遇。若云非法華經之行者,何云非行者。又若云為行者,卻未如佛之由身出血,何況無逾佛之大難。經文如虛文,佛說已成大虛妄矣。

而日蓮於二十七年之間,弘長元年五月十二日,流放伊豆國,文永元年十一月十一日,頭部負傷,左手折斷。同文永八年九月十二日流放佐渡國, 又臨斬首之座。此外弟子被殺,被砍,遭逐,遭罰鍰等不知其數。其不知可否及於或勝過佛之大難,龍樹、天親、天台、傳教,難與余並肩矣。若日蓮不出現於末法,則佛為大妄語之人,多寶、十方之諸佛為大虛妄之證明也。佛滅後二千二百三十餘年間,一閻浮提之內,助佛言之人唯日蓮一人也。輕賤過去、現在末法之法華經行者之王臣、萬民,始似無事,終將滅亡矣。日蓮亦復如是。始似無驗證,今二十七年間,守護法華經之梵釋、日月、四天等,若此般不加守護,佛前之誓言乃虛假,將墮無間大城,思之惶恐之際,今則各自勵行也。大田親昌、長崎次郎兵衛尉時綱、大進房之落馬等,豈非顯現法華經之罰乎。罰者有四,總罰、別罰、顯罰、冥罰也。日本國之大疫病、大饑饉、內亂、他國來襲等為總罰,疫病乃冥罰也。大田等為現罰也,別罰也。當各奮起師子王之心,他人如何威脅亦勿畏懼。師子王不畏百獸,師子之子亦復如是。彼等為野干之吠,日蓮一門乃師子吼也。已故之最明寺殿赦日蓮,及時宗殿之赦罪,乃知本無過失,遭人讒言故赦之。今不論人言如何,應不致不問其實即用人之讒言。縱大鬼神附身之人,應知日蓮有梵釋、日月、四天等,天照太神、八幡守護之故,難罰也。須日日月月堅強信心,若稍有鬆懈,魔得其機也。

我等愚拙凡夫,對經論中有之事及遠事皆無懼心,平氏或城氏定起瞋恚,若生令此一門慘受迫害之事,當閉目思之,有所覺悟。今世之諸人,或枷鎖赴筑紫,或出征,或已至彼處,當以之思我身。此一門迄今無此悲歎事。而彼等現既如是,若被殺則墮地獄矣。我等現雖遭此大難,然後生可成佛也。譬如灸治,當時雖痛,後為藥故,痛而不痛也。

彼熱原之愚癡者,當善言勉勵,莫使其墮落也。彼等唯專心果決,須知善乃不可思議,惡乃必然。若覺饑,可教之以餓鬼道,若言寒,可教之以八寒地獄。若言驚恐,喻以雉之遇鷹,鼠之遇貓,莫以此為他人事。雖日日、月月、年年如斯申說,尚有如名越之尼、少輔房、能登房、三位房等怯弱、忘本、貪欲、多疑之輩,如塗漆潑以水、揮刀斬虛空也。

三位房之事雖大不可思議,諸君或以為余乃嫉其智慧,然思及愚癡之人,故忍而不說。現其惡心已遭大難報應,當時若嚴加申誡,或可得救。實不可思議故未言之也。現又申說,愚癡之人或言余非議亡者,然以此為鏡而說也。又此事之於彼等,應知所畏懼。

若以人之騷動為由對我一門用兵,速書以告知。恐恐謹言。

十月一日     日 蓮 花 押


諸 君 公 啟

此書暫留三郎左衛門處

更多御書選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