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聖人於『立正安國論』最後的部份,教示:「仰貴公之慈誨,啟愚客之痴心,速加對治以早致泰平,先安生前更助沒後。唯非我信,又誡他誤耳。」

教示我們應早日退治謗法,實現天下太平,應先於現世確立幸福,更為後世之幸福,於現當二世努力於信心。因此,不是自己一個人信心就好,而是要以受到謗法毒害,致受其侵害的人們之誤為戒,來致力折伏,才是這項教示最核心的重點。

涅槃經云:「若善比丘見壞法者,置若罔聞,不責不驅亦不糾舉者,當知是人為佛法中怨。若能驅離呵責糾舉者乃我弟子,真聲聞也。」

依照此文,見壞法者,不呵責而置若罔聞者,應深深染於心肺不忘。見法華經之敵而置之不聞,則師檀同墮地獄無疑。南岳大師云:「與諸惡人同墮地獄云云」。

「不責謗法而祈願成佛,如火中求水,水中尋火,不可得也。」(御書1039頁)

如上教示是告誡我們,見謗法者不可視若無睹,不呵責亦不折伏者,即成”佛法中怨”也就是佛法中之怨。嚴格地訓誡我們如此則師檀將同墮無間地獄。如同「立正安國論」的開頭教示,世中不幸及混亂與苦惱的原因,全因謗法的毒害,若不退治此謗法,世中絕對沒有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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