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證、文證、現證

二○一二年四月份海外部御講原稿

「三證」是指日蓮大聖人的佛法中,判定深淺、勝劣、正邪的「文證」、「理證」、「現證」等三項。

「文證」是指佛教文獻上的證據,以釋尊一代五十年說法的經典為根據,一定是佛所說的,亦即,是不是經典所證實的教導,成為判斷教義之正邪的一個大基準。日蓮大聖人以:

「於經文明示者用之,文證無者則捨之。」 (御書  三八九頁)

 說明文證的重要性,教示不可採用沒有文證的理論。日蓮大聖人又教示:

「唯以法門辨別正邪,不可依利根與通力。」(御書  二三三頁)

即使發生神通和不可思議的事,佛法若沒有依據經文的證據,是不可以相信的。

日蓮大聖人的佛法,是以實際在印度出現的釋迦牟尼佛,所讚歎的真實、最高的法華經為基礎。因此,日蓮大聖人的佛法,首先是以『法華經』為文證,確實相同一致。而且,法華經中預證,身為末法大導師的地涌菩薩出現,如同此言,日蓮大聖人出現,將法華經中所說的預證,徹底完全地身讀。佛教中有許多宗旨,但其教義和言行舉止的一切,與經文沒有絲毫不同的,除了此佛法以外無他,日蓮大聖人佛法的正義,真的是依「文證」能夠確實證明。

其次的「理證」,是指以此宗教的教義是否合乎道理,來判定正邪。各種各樣的宗教,無論再怎麼主張其正當性,如果不合乎道理的話,必定會有破綻。相反的,基於正確道理的宗教,是無法以任何力量破壞的,關於此,日蓮大聖人教示:

「佛法乃道理也。」(御書  一一七九頁)

錯誤的教義、錯誤的思想等,人一旦被謗法的魔力纏住的話,就會相信不合道理的事,心的眼被遮蔽,不能判斷正確之物和錯誤之物的區別。因此,日蓮大聖人教導我們,教說不合乎道理的奇蹟,或不負責任的宗教,是完全不值得相信的。

所謂成佛,是我們以此身原本的姿態,顯現出生命深處本來就具備的佛性,打開佛之為佛的悟性,堅定地過著強而有力的一生,竭盡人類的幸福。在我們的身上具體顯現此理想的人格和人生,可以說是活生生的成佛的證據。

並且,此成佛是根據一念三千的教義而說,才變成可能,而佛法雖然寬廣,一念三千之義只在『法華經』中說示。

像這樣,日蓮大聖人的佛法,不但完整地說示出我們即身成佛的過程,在理論上,也證明法華經文底秘沈的南無妙法蓮華經,才是末法唯一的正法。

第三的「現證」,是指現實的證據,以信仰此宗教後所顯現的實證,來判定正邪。

日蓮大聖人教示:

「日蓮試佛法,無勝於道理與證文。又道理證文無勝於現證。」(御書  八七四頁)

雖然強調確實的文證和窮盡道理的理證,但特別說明「現證」的重要性。

正確的宗教,是根據因果的道理而有正確的現證,若相信邪惡的教說,將導致壞的結果。還有,在世間發生的三災七難,即是錯誤教說的現證。

日蓮大聖人在世當時,以念佛宗、真言宗、禪宗、律宗為中心,邪法邪義蔓延,因此發生三災七難。

關於「三災」,在『俱舍論』中,說示大的三災和小的三災。大的三災是指:①火災,②水災,③風災等三種。小的三災是指:①穀物等歉收,造成饑荒,②發生戰爭等紛爭,③傳染病流行等三件事。

至於所謂的「七難」,『藥師經』中說示:①因傳染病和流行病,造成眾多人死亡的難,②被他國侵略的難,③自己國中發生內亂的難,④彗星和流星等,星象發生運行異常的難,⑤日蝕和月蝕等,太陽和月亮發生異常變化的難,⑥不分季節的暴風雨等,氣候異常的難,⑦雨季不下雨的難。發生這些三災七難的原因,日蓮大聖人說示:

「世皆背正人悉歸惡,故善神捨國而相去,聖人辭所而不還。是以魔來鬼來,災起難起。」(御書  二三四頁)

世人違背正確的日蓮大聖人佛法的結果,守護國家的善神和聖人饑於法味,因此從人界返回天界。代替善神,妨礙佛道修行,奪取幸福、生命為職的魔神,引起人民的生病和思想的混亂,對國土引發天災地變的惡鬼出來,引發三災七難。

當信仰錯誤的教說,不只是不相信日蓮大聖人的正確教說,還加以輕視的誹謗之人大量出現時,我們的眼睛是看不見惡鬼和魔神的,但三災七難的現證嚴然出現。

反過來,敘述信仰正法的現證的話,首先一開始,舉出文永八年九月十二日的龍口法難。日蓮大聖人在龍口刑場,將身為法華經行者的信力、行力,轉變為日蓮大聖人之內證.御本佛的佛力、法力,令頸之座變化成寂光土。這就是日蓮大聖人到壽量文底的法門所實踐的偉大現證。

還有,信仰修行正法時,能夠以身為現證,體驗御書中所說的功德。例如,相信正確的御本尊,致力於唱題時,即能夠轉換為克服苦惱人生的強而有力的生命,信力、行力被不可思議的佛力、法力取代,成為身心皆健全的人,能夠過著真正有意義的人生。

以上,雖然敘述了三證,不過,在所有的宗教中,三證整然具備的教說,就只有日蓮大聖人的佛法。

明白此事的現在,讓我們顯現文證、理證、現證的三證,以破邪顯正的信心,去努力折伏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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