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別之二義
「上行菩薩既承受釋迦如來妙法之智水,流通於末代惡世枯槁之眾生。此乃智慧之義也。由釋尊讓與上行菩薩。然日蓮又於日本國弘此法門。此又有總別之二義。總別之二義若稍有相違,成佛無期。成輪迴生死之源。」 (『曾谷殿御返事』(『成佛用心抄』) 御書一○三九頁)
這個月拜讀這段御書,和大家一起加深對總別之二義的理解。
本篇御書是建治二年(一二七六年),日蓮大聖人五十五歲時於身延所著,賜予住在下總國(千葉縣市川市)曾谷教信的信函。
御書中教示境智之二法與總別之二義等,關於成佛的重要法門,從內容來看,又稱為『成佛用心抄』。
本月拜讀的部分,是關於「總別之二義」的教說。「總別」是指法華經總付囑與別付囑的意義,是教示師弟相對的信心修行的道理。若錯置此道理,便會偏向以自我為中心的思考,遠離日蓮大聖人的教義,非但無法成佛,更會陷入迷惑於六道輪迴的境界。
因此,向著大御本尊的信心,要確實把握總別之二義才是重要,如此便能得到即身成佛、一生成佛的幸福境界。
①總別之付囑
總別的「總」具有「全體」、「全盤」的意思,「別」則是「區別」、「分別」的意思。「付囑」則是指師匠將教法傳授給弟子,託付布教之事。也就是說,總別之付囑是以「對弟子檀那等全體傳授法華經,託付布教」為總付囑,以「對特定的弟子傳授法華經之肝要,託付布教」為別付囑。透過此總別之付囑,將佛法向眾生流布。
②釋尊的總別之付囑
釋尊為了入滅後法華經的流布,做了總別之付囑。首先,總付囑是法華經『囑累品』中的教示:
「現在,付囑汝等法華經,必一心流布此教,使其廣受功德。」 (開結 五一八頁‧取意)
這就是對聽聞法華經說法的弟子檀那等,傳授法華經的教法,託付滅後的流布。這是以釋尊滅後兩千年間,正法、像法的弘通為目的的付囑。
其次的別付囑,則是於釋尊的佛法全部失去效力,在所謂「鬪諍言訟,白法隱沒」的末法時代,託付妙法流布的付囑。
所拜讀的『曾谷殿御返事』(『成佛用心抄』)中有:
「上行菩薩既承受釋迦如來妙法之智水,流通於末代惡世枯槁之眾生。此乃智慧之義也。由釋尊讓與上行菩薩。」
此段御文是別付囑的教示。
釋尊於法華經的『神力品』中,特別對地涌菩薩上首的上行菩薩,付囑法華經之肝要,託付在惡世末法中的弘通妙法與救濟一切眾生。並且,以「由釋尊讓與上行菩薩」,重複此別付囑的意義。此別付囑又稱為「結要付囑」。
日蓮大聖人於『三大秘法抄』(『三大秘法稟承事』)中,以:
「此三大秘法乃二千餘年之當初,日蓮確實以地涌千界之上首,口決相承自教主大覺世尊也。」 (御書 一五九五頁)
教示釋尊付囑予上行菩薩的法華經之肝要,即是本門之本尊、戒壇、題目的三大秘法。並教示日蓮大聖人為上行菩薩之再誕,實際上是以末法的御本佛之姿出現。
③末法的總別之二義
接著,『曾谷殿御返事』(『成佛用心抄』)中的:
「然日蓮又於日本國弘此法門。此又有總別之二義。」 (御書 一○三九頁)
這是指御本佛日蓮大聖人以總別二義的付囑,對末法的一切眾生,弘通本因下種之大法的三大秘法之南無妙法蓮華經。
『日蓮一期弘法付囑書』(『身延相承書』)中教示:
「日蓮一期之弘法,付囑予白蓮阿闍梨日興,可為本門弘通之大導師也。」 (御書 一六七五頁)
日蓮大聖人總括引導末法眾生之成佛,為了日蓮大聖人滅後的廣宣流布大願成就,另外特別將三大秘法總在的本門戒壇之大御本尊為首的一切佛法,付囑給為數眾多的弟子中,唯一一人的日興上人。這稱為「唯授一人之血脈相承」。
關於「唯授一人之血脈相承」,日蓮大聖人於『百六箇抄』(『具騰本種正法實義本迹勝劣正傳』、『血脈抄』)中教示:
「如予在世時,應尊日興嫡嫡付法之上人為總貫首。」 (御書 一七○二頁)
這就是從受到日蓮大聖人別付囑一切佛法的日興上人,到唯有日目上人、日道上人與代代御法主上人繼承下來的根本血脈。
之後,由代代御法主上人規定信心,精勵於師弟相對的信行時,即有總的成佛得道之大直道。
④總別之血脈與末法的修行
總括來說,末法的我們,在佛道修行上最重要的事,就是要理解「總別之二義」的條理,努力於信心修行。
御法主日如上人猊下教示:
「此『總別之二義』(中略)乃以『別』的由大聖人至日興上人、日目上人的付囑,也就是以信順唯授一人之血脈為前提,以『總』的對本宗之御本尊無二地確信時,所流通的信心之血脈。並且,違背此總別之二義者,教示『難思成佛』。」 (『大日蓮』第七九八號 五一頁)
以信順「唯授一人之血脈」為根本,正直信受三大秘法總在的「本門戒壇大御本尊」所流通的,即是「信心之血脈」。
日蓮正宗僧俗應理解此「總別之二義」,正直信奉日蓮大聖人之當體的本門戒壇之大御本尊,原原本本地依照御法主日如上人猊下的指南,以亙及自行化他的佛道修行,達成近程的「構築法華講員八十萬人陣容」的命題,並向著日蓮大聖人遺命的廣宣流布大願成就,強而有力地唱題,向折伏邁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