祈念有沒有方法?

本單元取材自信徒所提的問題

由法秀院主管長谷玄雄御尊師回答

  想要申請祈念,怎麼寫才能實現最希望達成的願望?有人說有祈念容易實現的寫法,又說由於我們是信徒,祈念申請書上若寫「弟子○○○」的話,是錯誤的。那麼,應該怎麼寫才好呢?


大聖人教導我們,「良師、良法、良檀那三者具之,祈願亦成就。」此願就是即身成佛,是廣宣流布,也就是立正安國的實現。因此,必須正確說示教導正法與教義的師,和護持教義的信徒兩者皆具才行。從這一點來看,就可以知道異體同心、僧俗和合的重要。

想要解決我們每一個人的個別問題的時候,運用此道理向僧侶申請祈念,是正確的方法。但是,並不是所有的祈念都必須申請才行。大聖人的教說,是教導我們信心的根本姿態。在御法主上人猊下的指南之下,和僧侶的心相通,實踐每日的勤行唱題的話,就會與此道理吻合。因此,個人的種種願望,沒有必要全部申請。僧侶經常為大家祈念所願滿足,因此,各位若更加奮起強盛的信心,日日精進的話,就是遵從大聖人的教說。

在此之上,有特別重大的問題,或是有急待解決的事情時,可以申請祈念。但在這樣的情況下,不是只請僧侶做祈念就好,願主自己本身的信心也很重要,這點是不變的。

雖然有人說申請祈念的寫法有規則,但是並沒有特定的書寫方法。當中有把姓名和祈願事項的地方空白做為雛型,然後將影印的內容填入,但是這樣的方法絕對不能說是好的方法。其實,單純地填入申請人的想法,以單純的心做祈念,才是基本。使用複印好的用紙,會產生有規定寫法的誤解,因此不可以使用。

大聖人教導我們,「祈願能否成就,全依各自的信心」,不是靠像咒文般的祈念文,祈願就能實現。堅信御本尊,正直單純的信心,才是最重要的。

祈念申請書上,有人寫「弟子○○○」。如果是指自己本身的立場,以弟子稱呼並不適當。今後,若是指自己的事的情形時,請寫「法華講員○○○」。這是台灣常駐僧侶檢討後的結論。

稱「弟子」的場合,會產生是誰的弟子的問題。如果,稱為大聖人的弟子的話,會有曲解信心的危險性。也就是說,成為無視大聖人以來的血脈法水,與大聖人直接連結的錯誤的信心觀。日興上人也嚴格訓誡,這樣的信心是謗法。

或許是為了表示受持日蓮大聖人之妙法的自覺之意,才使用「弟子」一詞,但還是不宜做不適當的使用。我們有被大聖人命名的「法華講」的崇高名稱,這也是被戒壇之大御本尊所認可的。「法華講眾」一詞中,有著正確受持大聖人教說者的自覺與自豪。這點請牢記於心,持著確信向前精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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