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屬寺院的意義是什麼?

法秀院主管長谷玄雄尊師回答

  由於家人生病,向離公司較近的寺院提出御本尊的祈念,被告知因為不是自己所屬的寺院,所以,還是須向所屬寺院提出申請。同樣是日蓮正宗的寺院,為什麼不是所屬的寺院就不可以呢?


以信徒的立場為中心來看的話,認為日蓮正宗的寺院不論在哪裏,應該都是一樣的,一樣的御本尊,一樣的功德。但是,這樣的想法缺少了信心中非常重要的部分。

二祖日興上人教導:「此法門須端正師弟子才能成佛。」也就是說,信心的根源是大御本尊,是大聖人,敬仰繼承大聖人血脈的當代御法主上人猊下為大導師,在接受猊下任命的住職、主管的指導之下信心,才能夠得到佛果。另外,「信心的條理」這句話,是表示貫通信心之志的步驟程序、流通功德的步驟程序。御本尊和個人之間,有本師(御法主上人)和小師(住職、主管),訓誡我們,跳過此規範的信仰是錯誤的。其中也有說信心是御本尊和自己,因而無視僧侶的人,但畢竟無法完成正確的信仰。

為了「端正師弟子」、「守護信心的條理」,必須確實保持寺院所屬的意識。留心所屬寺院的外護、到所屬寺院參詣,正確的信心姿態自然就會產生。反之,寺院所屬的意識薄弱的話,容易在不覺之間信心出錯。過去,日本的某團體強調團體的所屬意識,更勝過寺院所屬的意識,在每一個人的意識中,淡化日蓮正宗信徒的意識,深信只有團體所說的才是正義。結果變成,教導和日蓮正宗的教義完全不同的東西,使得團體中的每一個人失去正邪的判斷。這個團體遭到破門,甚至還無法理解每一個人的心意完全傳達不到大聖人,與大御本尊的聯繫亦斷絕。

台灣法華講的規則中,有禁止跨越組織的活動。這也是為了避免打亂信心的條理所做的禁止。尤其是信徒任意跨越寺院參加活動時,即使心意非常的崇高,但最後造成打亂條理、信心出錯的結果很多。應該要好好注意。

現在在台灣,信徒的所屬寺院是依住址來決定的。新入信者的狀況多少還有檢討的空間,但對信徒來說,是一個好的制度。請珍惜、重視自己的所屬寺院,磨練信心。信心不是以自己的心為中心,正確遵從佛的心為自己的心,才是真正的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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