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是什麼?(1)

正行院主管   宮下道法尊師回答

  幸福是什麼?


關於幸福、幸福感,是自古以來,以宗教為首的哲學、倫理學、各種社會科學等難以論述的大難題。又因廣義、狹義、相對、絕對等的不同,環境或時代等,而有種種的解釋。

從自古以來的哲學來思考時,一般人將「擺脫貧窮、卑微的地位」,視為幸福的第一條件。但是,即使這是幸福的必要條件,仍然不是充分的條件。因為,人類的幸福,積極來說,是生而為人的快樂和生存價值,換句話說,幸福是所有有限的人類希求的事,為生命力和諧的充實狀態。另外,在精神論上,導出「為了變得幸福,應該怎麼做」的實戰問題。古希臘哲學家德謨克利特主張,幸福是靈魂開朗、平穩地享受上天的賜予的狀態,不被任何事物擾亂的安心立命的境界。

蘇格拉底、柏拉圖、亞理斯多德,近代的康德等代表性的哲學家,雖然也論述人類的幸福,不過,都只是些模稜兩可的模糊表現。

從腦科學的解釋來看,當腦內物質「血清素」分泌時,就會產生幸福感,「多巴胺」分泌時,則會連繫到喜悅和快樂。另外,被稱為腦內嗎啡的「β-內啡肽」,關係到幸福感,尤其是達成事物時,或彩券等中大獎時,會從腦下垂體分泌出來。

分泌這些物質的要因,是由各自的知識或經驗、狀況等,左右當時顯現出來的感情。而且,即使是經驗相同的體驗,也會因人而有幸福感、感覺普通,或是不幸感,呈現出各種各樣的答案、感覺、感情。

即使吃同樣的食物,肚子餓的人感到幸福,不餓的人卻無法感覺幸福,肚子很飽的人會覺得很痛苦,或者感到不幸。還有,雖然一時感到幸福,但隨著時間的經過,幸福感也遠離,也有許多時候,幸福的感覺消失,直到下一個欲望的瞬間。

一般的解釋也和腦內科學一樣,當自己的欲望、希求、充足感、滿足感充滿時,就會感到「幸福」。

再看看佛法對於「幸福」的定義,當然,也包含了一般所解釋的幸福。家庭圓滿、家中平安、病體痊癒、金榜題名等的諸願成就、達成,因而導致幸福,當然也包含在內。但是,佛所說的終極的幸福,是平等地賜予萬人,萬民本來就應該追求的、不偏不倚的根本幸福。

前面也說過,哲學家說的幸福論,主要是說人的生活方式。諸願成就等也是現世利益的觀點,當然,是在活著當中追求幸福,不過,考慮到人類壽命必有盡頭時,出生這件事本身,就是「不幸的開始」,因而矛盾產生。

如同所知,佛法中說三世利益、現當二世。這並非一時的幸福感,亦即,不是從一念三千法門導出的瞬間即消失的幸福感,若要問現在活著的意義以及真正的幸福是什麼,那就是找出三世的幸福。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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